政策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培育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牌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31438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3〕750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培育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牌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8-12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培育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牌的通知》(交办运〔2023〕44号)转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并指导辖区有基础、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对照培育内容及申报条件,编制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牌申报材料。
二、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15日前将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书面上报省厅。省厅将会同铁路、民航及邮政部门审核后于8月20日前将审核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部。
三、请省道路运输中心加强对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运输企业申报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牌的政策宣贯及业务指导。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 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培育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牌的通知(交办运[2023]44号).pdf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9日
分享到: